1961年出生的闫某某系卖淫女,闫某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,还多次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,与嫖客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,9月18日,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,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千元;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
经审理查明,自2016年以来,被告人闫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(梅毒)的情况下,多次在亳州市谯城区沿河路租赁的房屋内从事卖淫活动,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,与嫖客发生性关系。 2016年3月25日13时许,被告人闫某某与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,被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民警抓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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